在天津的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的展厅里,展示着几张小小的收据,仔细看,这几张收据有中南海西花厅收费统计表、党费收据、吃饭收据、订政协报收据,还有购买西花厅院内水果的付账收条。岁月流逝,收据上的字迹已经模糊,可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颖超严于律己的往事,却愈加清晰。
1955年,我国开始实行工资制。当年,周总理每月的工资是404.8元,邓颖超是342.7元。他们的工资放在一起,由警卫秘书代为管理。和普通老百姓一样,他们吃的、穿的、用的,每一样东西都从工资里支出,房租、水电费也不例外。
在一张1955年11月的西花厅应缴房租水电费表里,周恩来的名字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列在其中。这张统计表透露出一个细节,周恩来的住房与其他工作人员的相比不是最大,而他所缴的电费是最高的,原因是他经常夜以继日地办公。邓小平曾经说:“周总理是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的人。他一天的工作时间总超过12小时,有时在16小时以上,一生如此。”身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颖超日理万机,但他们处理吃饭付款、订报付费的日常小事,一直十分谨慎、认真,对身边工作人员更是特别强调、经常叮嘱。
在一张1966年周恩来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用餐后付费的收据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修改过的痕迹。1966年7月28日,周恩来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参加学生们的座谈会。会后,他步入学校食堂,与同学们同桌就餐。周总理的卫士按照惯例,拿着钱找食堂的工作人员交费、开收据。总理用餐过程中,食堂师傅又送来一碗葱花汤,总理见汤已经做好了,便没说什么。不一会儿,总理的卫士又找到炊事员,要把那碗汤钱交给食堂,并且要修改收据。炊事员说:“不必交钱了。”卫士不容分说:“不行!总理回去之后要查问的!”就这样,炊事员收下了5分钱,将收据上的2角5分,改成了3角。
邓颖超也不例外。一张购买西花厅院内水果的付账收条上这样写道,“大姐买院内水菓(果):烟台梨14斤,1.40元;三花梨3斤,0.30元;核桃18斤,5.40元;柿子14斤,1.12元;玉泉山平菓(苹果)3斤,0.30元;计8.52元。”
在西花厅的前院有一个水榭,虽然说是水榭,在周总理和邓大姐住进西花厅时,水池里并没有水。为了节约用水,周总理不让在里面蓄水,那里始终是一个干枯的土坑。1958年,邓大姐提议,让办公室的同志们利用坑内的土地种上豆角、丝瓜等各种蔬菜,收获了以后,也可以给同志们作生活补给。有时,大家把摘下的菜送到厨房,请大师傅做好了送给总理和大姐吃,总理和大姐总是坚持吃菜一定要给钱。在他们看来,西花厅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西花厅里种出的“收成”也是属于国家的,要吃就得花钱买。通过收据上的记录,可以计算出他们当年是按照市场价购买的那些蔬菜。周恩来和邓颖超生活俭朴,除正常开支外,其余的钱都积攒下来,每攒到几千元,就交“特殊”党费。在纪念馆里就珍藏着其中一张党费收据,日期是1969年,数额高达3000元。
像这样的收据,周总理和邓大姐留下的有近万张。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但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无穷无尽的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