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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试剂仓库管理制度
2015-10-26 17:55  

中医基础理论分化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易制毒

试剂仓库管理制度

一、库房为科研用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库房,严禁派作其他用途。

二、配备符合教学科研用易制毒化学品存放要求的柜或货架,同时配备永久性的安全防护、通风、照明、监控、报警设施设备和用具用品。

三、保管员对专用库房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严格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随时锁紧柜门、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

四、库房管理员和所有出入库房的人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库房所有设施设备、用具用品和标志的正常位置与技术状态,使其具有良好防火、防爆、通风等性能。

五、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六、库房周围严禁人员集中活动、放置其他物品,一定距离内不得放置危险品和易产生电磁辐射、震动、发热、异味、液体等物品。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申领、回收必须履行严格的逐级审批或备案制度,杜绝易制毒化学品的赠送、借用、随意丢弃和掩埋等行为。

中医基础理论分化发展研究中心易制毒化学品

专用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保管员为专用库房所有用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库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专用库房的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与运行;

二、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保管员对专用库房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随时锁紧柜门、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

四、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采购入库量、领用出库量、库存量账目与库存实物必须一致。

五、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随时检查储存量,严禁超量储存、随意堆放,并保持库房内整洁、干净。

六、收储使用单位长假前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做账专管。

七、收集汇总中心科研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年度计划,合理安排采购工作。

八、按照公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中医基础理论分化发展研究中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5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精神以及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准确填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领用人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后必须详细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方案、流程等相关内容,由中心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禁止将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明转让、转借他人或单位使用。

三、按公安部门的要求设立易制毒化学品保管仓库,由部门统一管理。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采用登记制度,领用人必须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帐、保管台帐上填写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方向等领用签字,由保管人、审核人签字。

五、使用易制毒试剂的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记录。若发现不填写实验使用记录,将不再予以领用。

六、双人双锁,专人保管。禁止将所领的易制毒化学品带出校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给校外人员使用,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七、仓库要及时登记购入数量,经常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数量,确保无差错。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八、若领用、保管的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部门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九、报案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供详实的数据。

中医基础理论分化发展研究中心易制毒

试剂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急救措施

一般措施:当有怀疑、或症状持续时,应寻求医疗救护。切勿给失去意识者任何口服物。

吸人措施:移至空气新鲜处。让患者保持温暖并休息。如没有呼吸,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停止,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或给氧。严禁口服任何物质。如失去知觉,放置复原姿势并寻求医疗救护。

皮肤接触措施:脱去受化学品污染的衣服和鞋子。用肥皂与水彻底清洗皮肤,或使用认可的皮肤清洁剂清洗。严禁使用溶剂或稀释剂。

眼睛接触措施:检查和取出任何隐形眼镜。撑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水洗眼至少15分钟。

二、消防措施

灭火介质:抗醇类泡沫,COz,粉末,雾状水。禁止使用:值流水。

化学品燃烧会产生浓厚的黑色腐蚀性烟雾。需要适当的呼吸装置。用水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密闭容器。

三、泄露应急处理措施

泄漏处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清理泄露试剂。

四、储存措施

远离热、火花与火焰。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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